“2015年年底之前,上海市将取消所有的中小型燃煤锅炉。”
在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工商大厦19层的办公室内,唐忆文从一堆文件中站起来,对《亮报》记者说。
唐忆文是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总经济师,也是该院所辖机构能源交通研究所所长。她所在研究院的主要职责是向上海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包括能源和交通领域的战略、规划、政策、产业、体制机制等。上海市制定的很多与能源交通相关的政策,她与她的团队都有参与。
唐忆文给《亮报》记者拿出了两份文件。正是这两份文件使上海市淘汰中小型燃煤锅炉进入倒计时。
一份是2012年6月19日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制订的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知》,因是上海市政府2012年第36个文件,被称之为“36号文”;另一份是《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落实本市2012年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通知》。
根据“36号文”要求,到2015年年底,上海市将对划定的“无燃煤区”、“基本无燃煤区”范围内的1300余台,供热能力共计约4000蒸吨(燃煤锅炉每小时所产生的蒸汽量)的燃煤(重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其中,2011年已实施替代及关停的锅炉94台,累计供热能力为339蒸吨(其中实施替代35台共124蒸吨)。
事实上,上海在2002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基本无燃煤区”区划和实施方案》,截至2012年年底,上海市拔除了6000余台中小燃煤锅炉,建成基本无燃煤区682平方公里,实现了内环线以内无燃煤锅炉的目标,改善了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2012年4月,上海市政府又划定了“无燃煤区”,面积扩大至2571平方公里。
为了顺利地推进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上海市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补贴燃煤锅炉改造。上述两个文件显示,政府给予的补贴将达20万~30万元/蒸吨。
“补贴标准还有可能上升。”唐忆文说。
5月20日,国网上海电力向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关于推广清洁能源替代促进治污减排工作的情况专报,上海市市长杨雄圈阅,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上海市副市长姜平分别做了批示,要求认真研究,有步骤地淘汰燃煤锅炉,并将其作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重点持续推进。